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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管理条例739号令(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发布时间:2026-08-18

最新《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发布(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组合包类产品:由多种配合使用的医疗器械组成,其管理类别依据15号令、48号令、129号公告等规定判定,不纳入新《一类目录》。

新《一类目录》对冷敷贴、冷敷凝胶的规定 新《一类目录》结合近年来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冷敷贴、冷敷凝胶等产品进行了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原2017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09-02-03物理降温设备”中的冷敷贴、冷敷凝胶等产品,不再按照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

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子目录:描述时需明确具体组成,材质描述时需明确,预期用途描述时,需具体描述使用情况,不可超出目录范围。对部分产品进行了修改,包括增加了口腔撑开器、血管缝合装置、冲吸器、保护器、手柄等。详细产品目录内容请参考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法律分析:《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外科手术器械、显微外科手术器械、神经外科手术器械、眼科手术器械、耳鼻喉科手术器械、口腔科手术器械等。具体产品列举如下:手术刀、手术刀片、手术刀柄、备皮刀、组织剪、辅料剪、止血钳等。

例如,2025年12月30日发布的公告(2025年第132号)对31类医疗器械的管理类别进行调整,部分原第一类医疗器械可能被重新分类为第二类或更高类别。因此,判定第一类医疗器械时需核查最新调整公告,避免因分类变更导致合规风险。总结建议:优先参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明确基础分类框架。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新旧版本比对

1、通过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新旧版本的比对,可以看出新版条例在立法目的、监管范围、注册与备案制度、生产质量管理、经营与使用管理、不良事件监测与召回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均进行了全面升级。这些变化旨在更好地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2、在2025年1月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最新修订版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此次修订是基于2017年5月4日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进行的第一次修订,并在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中进一步修订通过。

3、021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不良事件的处理与医疗器械的召回”修订要点如下:第六十一条:沿用条款内容:国家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时进行收集、分析、评价、控制。解读:未修订,延续2014版核心要求,强调国家对不良事件监测的制度性安排。

合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和思路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主要源于行业快速发展、监管需求升级及国际经验借鉴,修订思路聚焦于落实新条例改革、与医疗器械管理协调一致,并完善体外诊断试剂特殊管理要求。具体分析如下:修订背景行业地位与重要性提升:体外诊断试剂是医疗器械行业最大的单一注册品种,2020年国家药监局批准的第三类产品中占比达36%。

实施背景与法规衔接现行办法取代了2014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及《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是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版)的重要配套文件。此次修订旨在适应医疗器械行业快速发展需求,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并优化审批流程以鼓励创新。

进口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然而,在罕见病等临床领域,由于市场用量小、注册申报难度大,导致相关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和注册面临困境。

国家药监局2024年5月11日发布关于实施《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4年第17号),明确分类编码继续沿用6840。

根据新《条例》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参考15号令,明确了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时对体外诊断试剂的风险变化进行分析、评价,对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进行调整。

【临床科普】中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发展历程

1、中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发展历经监管初期、监管过渡期和全生命周期监管三个阶段,逐步形成独立且完善的监管法规体系。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739号令(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2、成功研发国内首款ECMO,并于11月6日在国内率先应用于临床,实现了国产重大医疗器械自主化研制的突破。

3、国产产品价格:重庆永仁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4年引进日本一种植入式左心室辅助系统后完成15例临床试验,患者术后6个月以上生存率达100%,无装置相关严重并发症,这是目前唯一在国内获批上市的国产人工心脏,售价比日本、美国等地区下降约30%,但具体价格未明确提及。不过即便下降30%,其价格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依然较高。

4、此外,还需对试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反思和改进,为未来的临床试验提供参考和借鉴。综上所述,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是确保新型医疗器械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关键环节。从准备阶段到总结报告的撰写,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精细的操作。

5、法规定义:根据2004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局令第5号)第三条,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指获得临床试验资格的医疗机构,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试用或验证过程。

6、研发周期长:医疗设备监管严格,认证过程时间长,尤其是临床试验部分,在新法规出台要求严格、临床试验研究中心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完成临床评价并确保合规无风险对产品上市至关重要。可穿戴设备公司缺乏医疗设备相关经验,医疗器械公司缺少满足消费者实际需求的能力,两者合作充满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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